案件价值
评审走向影响:本案系2026年首批认定"傍名牌"恶意的典型案例,商标局采用"全景式审查"思路,将原注册人整体商标申请行为纳入审查视野,对批量抢注者形成系统性威慑
示范意义:突破五年时效限制,援引驰商标保护条款,为知名商标权利人提供长效维权路径
行业影响:强化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批量抢注"构成不正当手段的认定标准
品牌价值
争议商标"今太郎"价值:核定使用于第30类蜂蜜、面包等商品,2019年1月7日获准注册,2020年9月20日转让至河南梵创实业名下,注册期间约7年
引证商标"今麦郎"价值:第3683255号商标,2009年认定为"相关公众熟知商标"(驰字[2009]第78号),在方便面市场具有高知名度,已建立与申请人的唯一对应关系
案件背景
项目 | 内容 |
案件编号 | 商评字[2026]第0000035816号 |
商标名称 | 第29283737号"今太郎" |
申请人 | 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代理机构 | 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被申请人 | 河南梵创实业有限公司 |
被申请人代理机构 | 未答辩 |
商品/服务类别 | 第30类(蜂蜜、面包等) |
无效理由
理由一:摹仿申请人驰商标
事实依据:
"今太郎"与"今麦郎"仅一字之差,文字构成、呼叫高度相近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蜂蜜、面包与引证商标知名的方便面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存在关联性
"今麦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为相关公众熟知,与申请人建立紧密对应关系
法律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理由二: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事实依据:
原注册人深圳雅佳达(现博宝莉)名下共126件商标
批量申请"果珍爽"(摹仿果珍)、"意慕希"(摹仿安慕希)、"雪矿力"(摹仿宝矿力)、"碧夫山泉"(摹仿农夫山泉)等
部分商标已被不予注册或无效宣告
法律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商标近似矩阵分析
横向对比(争议商标 vs 引证商标)
要素 | 争议商标 | 引证商标 | 近似程度 |
文字 | 今太郎 | 今麦郎 | 仅一字之差 |
呼叫 | jīn tài láng | jīn mài láng | 发音高度相近 |
核定商品 | 蜂蜜、面包 | 方便面 | 同属第30类,渠道关联 |
纵向布局(原注册人商标家族)
深圳雅佳达/博宝莉名下126件商标
├── 食品饮料类
│ ├── 今太郎 → 今麦郎
│ ├── 果珍爽 → 果珍/安慕希
│ ├── 雪矿力 → 宝矿力
│ ├── 碧夫山泉 → 农夫山泉
│ └── 意慕希 → 安慕希
└── 其他类别...
└── (部分已被不予注册/无效宣告)
法律依据
条款 | 内容 |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评审结论
结论: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理由:
争议商标"今太郎"构成对引证商标"今麦郎"的抄袭摹仿,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原注册人批量抢注行为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虽超五年时效,但驰商标权利人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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