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成功案例

品源代理今麦郎无效30944169号“今咪郎”商标成功!

发布时间:2025-11-28 次浏览

案件价值

  • 行业影响:本案打击了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维护了商标注册秩序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对防止品牌混淆、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示范效应。

品牌价值

  • 商标价值:永兴的30944169号“今咪郎”商标是对今麦郎知名品牌的摹仿,其无效宣告消除了市场混淆风险,保护了今麦郎的品牌声誉与市场竞争力。

案件背景

  • 案件编号:第30944169号“今咪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

  • 商标名称:今咪郎

  • 申请人: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代理机构: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被申请人:文山市永兴副食批发部

  • 被申请人代理机构:未答辩

  • 商品/服务类别:第32类(啤酒、无酒精果汁、水饮料等)

无效理由

  1. 理由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 事实依据:被申请人注册190余件商标,包括“劲碧”“米老虎”等摹仿知名品牌;部分商标已被生效裁定认定违反《商标法》立法精神。

    • 法律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 理由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事实依据: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今麦郎”商标文字构成、呼叫相近,被申请人未解释创意来源。

    • 法律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

  3. 其他理由未支持

    • 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欺骗性、不良影响)缺乏事实依据;第十三条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按需未审理。

商标近似矩阵分析

  • 横向商标对比

    • “今咪郎”与“今麦郎”在文字、发音高度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 纵向商标布局

    • 被申请人系统性注册“劲碧”(摹仿雪碧)、“红星牛”(摹仿红牛)等商标,构成恶意囤积链条。

法律依据

  • 实体法条

    • 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 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诚实信用原则

  • 程序法条

    • 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六条

评审结论

  • 结论: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理由:被申请人大量注册摹仿商标,扰乱商标管理秩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本文网址:https://www.boip.com.cn/news/1140.html

关键词:

返回列表
首页 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

二维码

关注微信

在线咨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