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建议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马一德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强化立法保障。加快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将技术调查官制度明确纳入法定程序体系之中,同时可在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修订中作出原则性衔接规定,形成一般法与特别法协调配合的制度格局。二是优化运行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或修订完善操作规程,提升制度公信力。三是健全选任管理。完善全国统一选任标准,丰富和优化人才库建设,健全职业保障与监督制度,建立案件评价反馈机制,打造专业队伍。四是强化资源统筹。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推广“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共享协同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建议加强规制恶意诉讼
贾宇建议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要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对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力度。
同时,贾宇建议探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的相关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全流程重点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此外,贾宇还建议建立专利权数据查询库,整合行政管理与司法领域的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实时信息共享,让专利审查人员与司法裁判者能够全面掌握专利权利最新状态及其历史变化。并建议制定和完善行业自治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集团董事长张江平:建议改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为避免仿冒行为借助流量红利持续侵蚀原创企业与设计师的创新投入及合法利润,损害我国时尚等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与升级潜力,张江平代表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同制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强制性规则。建议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承办,广泛听取原创企业、设计师、平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服装设计专家及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意见,制定部门规章或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与处罚规则。
建立官方或专业第三方强制介入机制,如电商平台对侵权投诉处理不及时或结论难以令投诉人信服,应由官方或权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建立强制介入机制。推动电商平台与专业第三方协作,针对平台人员知识产权专业认知有限、行业了解不足及投诉高峰期人力紧张等问题,鼓励头部电商平台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合作,建立咨询培训机制,接入重点知识产权信息库并可委托其承担部分审核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健全医药专利制度,完善参比制剂政策
陈保华建议健全药品专利领域的制度瓶颈,增设药品专利权补偿期“出口豁免”、增设“期末放弃”、完善“BOLAR例外”规定、规范药品专利信息登记。
此外,他建议加快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推动参比制剂回归提升药品质量与可及性的本质功能,避免异化为知识产权保护工具,助力打破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加快推进专利池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言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池建设,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和国家能源安全大局。持续优化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助力我国光伏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持续擦亮中国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名片,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加快光伏产业专利池建设落地,筑牢产业协同保护根基。紧扣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光伏产业专利池建设,支持并推动行业创新主体整合优质核心专利资源,组建专业化光伏产业专利池,推行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规则,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率,强化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为光伏产业“高水平走出去”夯实知识产权支撑。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维权保障,破解产业维权痛点。构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专项维权支撑体系,组建为创新主体提供行政维权的专业机构。加大对恶意侵权、商业秘密窃取等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明确处罚细则、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同时优化专利无效裁决流程,建立专项快速审查通道,压缩审查周期,同步构建“调解优先、仲裁衔接、诉讼兜底”的纠纷化解机制,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时效,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的鲜明导向。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建议明确AI生成内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罗卫红建议加快出台针对AI背景下OPC的专门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登记注册标准、责任承担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创业失败者提供债务豁免路径。
其次,探索设立“OPC专项备案制”,允许以“个人+AI资产”作为轻资产备案,享受政策扶持并降低合规成本。同时,明确AI生成内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界定OPC与AI智能体、外包协作方的权利义务,防范法律纠纷。
制度方面,需要畅通“数字个体户”发展路径。探索设立“创新个体经营户”或“数字创作者”等轻量化市场主体登记类别。政策集成方面,提供“轻量启动”关键支持,例如为符合条件的“一人公司”提供“低成本空间+研发补贴”的启动支持包、定向算力补贴以及针对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的快审通道与费用减免等。
李慧的核心建议是提速更新、扩面覆盖、精准适配。一是建立能源科创等新兴领域“快速入库通道”,对新型技术纠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实现生效后及时收录、动态发布;二是拓宽收录范围,重点覆盖能源化工、绿色低碳、数字能源等国家战略领域,补齐新兴赛道案例短板;三是贴近产业需求,吸纳能源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意见,让案例更贴合能源科创实际场景。
期待优化后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能源科创的“法治指南针”,让能源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中清晰把握法律边界,降低创新风险。以法治赋能能源科技,以案例指引产业发展,助力能源行业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能源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苗伟: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
今年上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苗伟将目光聚焦于法治建设、未来产业和数字经济三大板块,建议前瞻布局6G产业,加快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并呼吁设立AI大模型训练专用算力开放平台。
苗伟坦言,近年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但实践中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困境依然存在。面对国际上部分“小院高墙”的阻碍,他今年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建议。
苗伟建议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规则,确立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的多元化事实查明体系。他认为,此举不仅能有效激励原始创新,还能在国际规则博弈中提升中国话语权,为中资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大靖镇三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光霞:加强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赋能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赋能乡村振兴,李光霞提出三点建议:人民法院应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出台司法指引,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创新基层普法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村民和涉农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为基层提供常态化司法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青年企业家协会创会主席、香港锡兰集团董事长凌俊杰:发挥香港专业人才优势,助力内地企业高质量“出海”
京港两地在创意设计、传统文化理解、国际传播上有较强的互补性,聚焦数字文创产品联合进行开发,发挥香港的桥梁纽带作用,能够助力北京文化以更年轻的形式走向世界。
凌俊杰建议举办“京港青年数字文创出海孵化营”,每年公开选拔优质团队,开展免费孵化服务,从创意打磨、产品设计、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支持,按“创意落地、产品试产、海外首单达成”三阶段分期发放,精准赋能项目推进。
“要建立京港数字文创版权‘快通’通道,实现版权登记‘一次申请、两地认可’,大幅缩短版权登记周期,降低登记成本。”凌俊杰建议,搭建香港跨境电商对接绿色通道,编制《京港数字文创跨境电商出海指南》,全方位降低北京数字文创产品借助香港渠道出海的门槛。
全国人大代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钟宝申:加大技术秘密侵权打击力度 钟宝申建议,第一,强化人才与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恶意挖猎行为。为筑牢商业秘密保护防线、遏制恶意挖猎行为,需从制度、司法、裁判、专项保护四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完善法律制度供给,通过立法及司法解释明确涉密人员脱密期法律地位、适用范围与违约责任,界定竞争企业恶意招用及协助规避竞业限制的共同侵权与连带赔偿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二是强化司法保障支撑,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企业维权取证门槛,依法审慎认定隐蔽用工、规避竞业等行为,支持企业调查取证。三是优化司法裁判标准,树立保护创新、维护国家竞争力的审判导向,兼顾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创新成果,统一裁判尺度。四是实施重点企业专项保护,选取新能源等领域重点企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强核心涉密人员保密教育与风险监测,坚决防范技术泄密风险,维护产业安全与创新生态;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维权保障与监管力度。为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短板,适配科技进步与产业发展需求,建议从四方面发力:一是系统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细化不同权利人保护模式、维权支持与约束、侵权惩罚标准,兼顾行业特殊性,弥补现有制度粗放短板;二是加大技术秘密侵权及恶意挖猎技术人才打击力度,强化取证尤其是异地取证的行政与法律支持,严惩侵犯技术秘密、违反及规避竞业限制的行为;三是强化生产方法、过程材料专利侵权取证保障,完善相关行政与法律措施,破解取证难、侵权难发现的困境;四是提升专利保护的及时性与科学性,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立快速维权通道和常态化执法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类管理维权行为,科学评估专利价值,严厉打击恶意侵权、“专利流氓” 及专利敲诈勒索行为,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九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孝发建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全国政协委员、九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孝发提交《关于以科技创新赋能智能卫浴增进民生福祉、助推产业强国》的提案。该提案聚焦智能家居国补落地、适老化民生保障、民企高质量出海、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创新生态建设等一系列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建议,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民生福祉改善、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其中,林孝发提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打假维权,守护公平创新生态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民事、行政、刑事协同机制,严惩恶意侵权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商标立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筑牢法治保障。
二是重拳打击制假售假。加大网络平台侵权查处,运用大数据、AI技术搭建假冒伪劣产品追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刑事打击,破除区域监管壁垒,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赋能中小企业。搭建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布局、风险预警、维权指导等一站式服务。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创新资源共享、风险共防,提升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保护企业的专利,就是保护老百姓的放心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支持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审判资源提档升级
谢文敏指出,当前,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布局已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但中部地区尚存空白。
她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一是启动设立程序,填补中部战略空白。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委,尽快研究启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将其定位为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区域性专门法院,按中级人民法院规格设置,构筑起覆盖中部、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二是优化审级设置,理顺司法关系。武汉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专门法院,其上级法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提级审理重大技术类案件,实现裁判标准统一;通过优化审级衔接,提升司法效率。同时,依托该法院平台,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三是明确管辖范围,实现集中审理。建议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议全省范围内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武汉市辖区内特定标的额以上的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涉及特定行政主体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以及武汉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四是规范任免程序,建强专业队伍。建议武汉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建议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录力度,构建专业化、国际化审判团队。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技术类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建议建立快速维权机制,遏制“洗稿式”抄袭
周源建议,针对AI漫剧生产速度快、上线周期短的特点,建议由版权管理部门牵头建立侵权快速处置机制。一是制定AI漫剧侵权判定指引,明确“洗稿”“情节重组”等行为的认定标准,提升执法可操作性;二是推动主要平台建立“投诉即核验、核验即下线”的快速处置规则,在保障申诉权利的同时实现侵权内容及时阻断,以执行效率强化震慑效果;三是探索设立小额版权纠纷线上速裁通道,对事实清晰的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裁决;四是针对批量侵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抓典型案件、快速处理、公开通报,形成明确市场信号。
此外,针对违法成本远低于侵权收益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周源建议参照国际经验建立与侵权规模相匹配的处罚标准。探索将行政处罚额度与侵权企业营业收入或利润比例挂钩,对利用AI技术规模化侵权的头部企业实施与收益相匹配的罚款,以经济杠杆强化执法震慑;二是建立递进式惩罚机制,对多次侵权、屡禁不止的主体加倍处罚;三是明确民事赔偿优先向原创权利人倾斜,确保被侵权方获得实际补偿。
同时,周源认为,在维护产业创新生态的前提下,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AI漫剧领域的平台竞争行为开展专项调研。重点审查是否通过低价集中收购IP、限制外部授权形成事实版权垄断;是否通过流量倾斜、变现绑定等方式强制纳入独家生态;是否对不签约主体实施限流、降权等差别化分发。通过规范平台行为,在保护原创的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防止行业向单一平台过度集中挤压中小创作者,以制度执行保障市场多元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技馆馆长倪闽景:建议优化数字版权治理,降低公众合规成本
倪闽景委员建议国家版权局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动建立权责清晰、渠道通畅、尺度得当的著作权社会治理新生态。
此外,建议制定并推行“数字作品权利信息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用户量大的网络平台(如主要素材网站、社交平台、云服务)在用户上传图片、字体、短视频等作品时,必须引导或要求其选择或标注清晰的权利状态。将此信息结构化嵌入文件元数据,并作为平台内容管理的基础字段。建议整合官方登记信息、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库、合规图库/字库目录,提供权威、免费的一站式查询与核验入口。鼓励采用区块链、数字水印等技术进行权属存证与追溯。建议对主动、清晰标注权利信息的作品及提供方,在平台流量分发、搜索排名、政府项目采购中给予优先推荐或加分,形成正向激励。
此外,鼓励引导大型权利方与集体管理组织,推出针对个人、小微企业、教育机构等不同主体的标准化、可在线一键完成的授权套餐,降低交易复杂性。推动主流办公软件、设计工具、内容发布平台内嵌国家推荐的合规素材搜索与授权通道,实现“创作中即刻付费获权”,从源头降低侵权风险。通过发放“正版化补贴券”、支持行业协会集中采购等方式,实质性降低中小企业正版化成本,培育健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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