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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思路探讨

发布时间:2022-08-15 次浏览

专利申请文件的产生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步,交底书方案的理解与扩展、权利要求的布局以及说明书的撰写,本文主要从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一、方案的理解与扩展

在拿到交底书后,首先要明确方案的改进点,一般常见的改进可以包括:现有产品中现有结构的改进、现有产品中增加新结构、现有产品中减少结构、以上几种的任意组合以及发明新产品。一般现有结构的几种典型的改进包括形状尺寸改进、材料改进、与其他结构的位置关系或连接关系的改进以及以上几种的任意组合等。
明确了方案的改进点,可以针对改进点进行方案的扩展,可以考虑改进的点是否有其他变形。可以针对改进点考虑是否有其他相同功能的改进方式,
例如,对A结构表面增设散射材料层,以增强A结构对光的散射效果,针对增强对光的散射效果这一功能,可以考虑其他变形,变形方案可以是在A结构表面形成多个小的凹槽,小凹槽可以散射光线,也可以是在A结构表面膜层掺杂散射粒子,也可以增强对光的散射。
还可以考虑针对改进点是否有其他简单的变形,例如,对于形状的改进,可以考虑除发明人给的形状外,是否还可以是其他形状。
改进点的扩展完成后,可以对改进点的具体特征进行完善,
例如针对新增的机构,可以完善该新增结构的形状、尺寸、位置、连接关系、材料等。扩展以及具体特征的完善均完成后,整体方案已经非常清晰,可以开始进行权利要求的布局。
二、权利要求的撰写思路
1、权利要求1撰写思路
a、确定必要技术特征
首先要确定权利要求1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针对该技术问题先写一个独权,当不确定权利要求1是否有非必特或是否缺必特时,可以先分析一下权利要求1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可以将分析过程直接写出来,这一分析过程在说明书中也是需要用到的。
如果现在的权利要求1能够解决技术问题那么就是不缺必特;如果在分析过程中用到了权利要求1没有写的特征,那么权利要求1就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1没有写的特征即为缺少的必要技术特征;如果有权利要求1中有,但在分析过程中没有用到的技术特征,那么没有用到技术特征可能就是非必特。
此外,当技术方案能够解决一个以上技术问题时,一般每一个技术问题对应一个改进点,可以跟发明人确定最重要的改进点,将最重要的改进点对应的技术问题作为权利要求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b、方案的上位
权利要求1决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在撰写权利要求1时,在保证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一般会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上位概括。
在撰写权利要求1时,首先考虑改进点能不能进行功能性上位,能进行功能性上位的,一般权利要求1中用功能性上位对改进点进行描述,如果只能是具体的结构才能解决技术问题,也可以直接写具体结构。例如,在A结构表面增设散射材料层,或在A结构表面形成多个小的凹槽,以增强A结构对光的散射效果。散射材料层和槽都是增强散射的,我们可以在权利要求1中将它们上位为散射增强结构。
另外,具体数值、具体材料以及具体形状等对专利的保护范围影响较大,在权利要求1一般尽量不写具体数值、具体材料以及具体形状,可以对具体数值、具体材料以及具体形状进行一定的上位概括。除非改进点就在于具体数值、具体材料或具体形状,并且不能进行一定的上位,权利要求1中才会写入具体数值、具体材料或具体形状。
对于具体材料可以考虑根据材料的功能进行上位,例如B结构内掺杂了C材料以增加B结构对光的散射,在权利要求1撰写时可以考虑把C材料上位为散射增强材料,但在从权中或具体实施方式中必须要有除C材料之外的至少一种其他材料与C材料一起支撑“散射增强材料”这一上位概念。
对于具体数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上位,可以考虑是否可写成数值范围,如D尺寸大于设定值,还可以考虑该数值是否和其他结构有关,例如改进点是将E结构的长度设置为F,考虑是否可以写成E结构的长度与G结构的长度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等)某比值。
对于具体形状可以找到该形状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本质,针对该本质来对形状进行描述,例如改进点为H结构采用某形状,但解决技术问题的本质在于该形状中的某两条边相互平行,则可以写成H结构的某两条边相互平行,或者解决技术问题的本质在于该形状中某两条边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大等,则可以写成H结构的某两条边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大。
2、从属权利要求撰写思路
从属权利要求用于对独权的方案进行细化,对整个要保护的产品进行完善。在撰写从权时,可以大体考虑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梯队从权:对于权利要求1中功能性上位的特征,至少要有两个从权进行支撑,从权中可以写具体的结构。该梯队从权也可以是对权利要求1中结构的变形和细化。
第二梯队从权:可以对改进的结构的形状、尺寸(厚度、长度或宽度等)、材料、个数、具体的位置关系、具体的连接关系等进行限定。
第三梯队从权:可以写入改进点相关的其他现有结构,这些现有结构可以是体现产品类型或应用场景的现有结构。
3、体现下游产品的独立权利要求
在进行权项撰写时可以考虑布局一条用于体现下游产品的权利要求,例如第一套权项的保护主题是显示面板,第二个独权可以写显示装置。
三、说明书撰写
说明书主要用于对权利要求的方案进行解释说明,说明书要清楚完整的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这里对说明书不做过多的解释,仅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为了更清楚的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一般针对每一实施方式都要有附图支撑,改进点相关的结构在附图中要体现。另外,说明书中可以对权利要求中每一结构都进行必要的解释,例如对每一结构的功能进行解释。

以上是笔者对结构类专利撰写思路的一些个人见解,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作者:西萌 品源专利代理

本文网址:http://www.boip.com.cn/news/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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